表演藝術的定義,是一個現場發生觀賞與創作同時產生的效益的一種藝術形式,我從很小的時後就開始看舞、看戲、聽音樂會,感動是常常有的,但不曾留下痕跡,這些令人內心震動的藝術結晶,或許潛藏在我的意識當中,默默的影響了我的生活,卻未曾被我用紙筆所紀錄,在修完上學期的中文戲劇選之後,對於戲劇的種種面向,終於有了概括性的了解,更想透過一次一次的將自己在當中的看見所紀錄下來,使自己能夠逐漸累積出一套獨特的審美模式。
這段時間,因為參與燦星藝術行政計劃與自己的興趣,看了很多過去未曾接觸的劇團的作品,而這些劇團本身都有多年的歷史,以及極具風格的演出及劇本,透過這些特色獨具的劇團,也看見小劇場雖然生存不易,但卻仍有許多劇場工作者們繼續用熱情在揮灑澆灌著這片尚待開發的土地,甚至用戲劇來衝撞這個社會。
演出時間 / 演出團體 / 演出劇目 / 演出地點:
1. 飛人劇團《者海的人》景美福興宮
2. 河床劇團《Electric X!》台北國際藝術村
3. 感傷動作派《陳清揚》華山藝文園區果酒禮堂
4. 國光劇團《孟小冬》中山堂
5. 台灣海筆子帳篷劇《蝕日談》土城勤篤農園
6. 感動繼續,文字就不會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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